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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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列人為了親近事奉神,需要藉由贖罪日的儀式除去罪惡,潔淨自己。由此看來,利未記第十六章的贖罪日和條例是讓以色列人過聖潔生活的預備階段。

贖罪日是大祭司為以色列民贖罪的日子,大祭司在神面前替百姓代禱。在利未記十六章6到28節記載了替罪羔羊儀式。亞倫在為會眾贖罪以前,必須先為自己及本家贖罪(6節)。

在為百姓的贖罪祭中,亞倫要準備兩隻公山羊,抽籤決定哪一隻公山羊要被殺獻給神,哪一隻要送到曠野歸給「阿撒瀉勒」(參考利未記十六章7∼10節)。

對於如何解釋「阿撒瀉勒」一辭,目前尚有爭議。不論如何,「阿撒瀉勒」一定與「放逐或消除罪的儀式」有關。該儀式的主要目的是藉由那隻公山羊把全體百姓的罪「送回原處」,藉此除去全體的罪,破除群體裡的罪惡權勢。

藉由這種在會眾面前進行的放逐儀式,表示當日完全除去百姓的罪,好讓罪的權勢永遠不能轄制他們,也就是將全以色列人的罪都擔在那隻公山羊身上,把牠送到曠野,歸給阿撒瀉勒,好除去全體的罪。

我們要注意利未記十六章21節:「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

利未記十六章21節裡的「罪」,其希伯來文是複數型態,且在前面附上了「諸般」和「一切」,意指藉由該儀式除去全以色列人的罪孽。

希伯來書六至九章則是新約有關贖罪日的主要經文,顯明贖罪祭的羔羊預表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的耶穌擔當了百姓的罪。約翰福音一章29節也如此描述:「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若將擔當世人罪孽的神羔羊─耶穌與歸給阿撒瀉勒送到曠野的那隻公山羊相比,除罪的功效大不相同。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希伯來書九章12節)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希伯來書十章10節)

舊約時代每年都要舉行贖罪儀式,但耶穌在十架上一次獻上,就成了永遠的贖罪,所以任何人都能靠著耶穌基督來到聖潔神的面前。

文章摘錄編輯自《開啟摩西五經的亮光》 /  車俊熙 http://www.pcstore.com.tw/ezra/M496166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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